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81号


2024-01-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81号

  根据(2023)鄂0191执恢830号,李兴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4845号 叶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3002015GB00006F00040046  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北路北侧碧桂园·凰城悦山湖一期3栋2单元9层2号   
2 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3979号 叶勇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3002015GB00006F00040046  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北路北侧碧桂园·凰城悦山湖一期3栋2单元9层2号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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