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7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2445号,陈忠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2013003302 | 湖北福星惠誉汉口置业有限公司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03001003GB00023F00020230 | 江汉区贺家墩村福星惠誉·福星城(一期)2栋2单元12层2室 | 协执过户至第三人陈忠伟(身份证:421022198509150356)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