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60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41689号,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41689号,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416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2410010GB00022F00050015  东西湖区张柏路以西、径河路以南、海东路以东天赐金龙城(二期)一区5栋1单元5层(1)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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