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49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30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2002011GB00092F00190075  江岸区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24号地块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项目(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24号地块)2栋2单元9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