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34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7338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5086003GB00002F00150169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15号省机关汤逊湖(周店)职工住宅小区项目15号楼1单元28层0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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