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97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313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2008007GB00084F00020087  江岸区中山大道1821号起至1901号止(单号)二七滨江商务区南一片住宅二期2栋1单元13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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