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07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882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4007034GB00513F00010036  蔡甸区汉乐村居住项目(越秀·博悦府)1栋/单元9层4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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