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2号
根据(2023)鄂0104执2800号之二,段睿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2013007016 | 汤孝峰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2008GB00012F00080007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以南,七支沟以东新城枫林苑8栋1层2房、1层1房 | |
2 | 东国用(商2013)第130503518号 | 汤孝峰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2008GB00012F00080007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以南,七支沟以东新城枫林苑8栋1层2房、1层1房 | |
3 | 东2013007015 | 汤孝峰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2008GB00012F00080006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以南,七支沟以东新城枫林苑8栋1层2房、1层1房 | |
4 | 东国用(商2013)第130503517号 | 汤孝峰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2008GB00012F00080006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以南,七支沟以东新城枫林苑8栋1层2房、1层1房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