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号


2024-01-02  来源:本站

  吴莉菊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新天大道130号居住、商服项目(金地中核凤凰城)12栋/单元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74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莉菊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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