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2358号
根据(2023)鄂0103执3103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1175号 |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3003002GB00001F00240055 | 江汉区新华路758号唐家墩k6开发地块(二期)A9栋1单元32层1号 |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方琼姣名下。(身份证:422301198002224729)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