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353号


2023-07-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2353号

  根据(2023)鄂0103执3144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697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5005GB00011F00010083  江汉区同成广场D栋12B层6室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王永(身份证:42060119700405353X)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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