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332号


2023-07-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2332号

  根据(2023)京0108执恢125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44278号 彭磊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2412009GB00006F00010125  东西湖区五环路8号亿达华庭1栋1单元19层2104室  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8执恢125号解除抵押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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