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2251号
根据(2022)鄂0111执4054号,(2022)鄂0111执4054号之二,程伟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89120号 | 甘少明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8001GB00072F00010007 | 洪山区关山街东湖东路3号25栋3单元1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