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2239号
根据(2023)鄂0111执5008号,胡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8481号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1016001GB00025F00020069 | 洪山区文荟街1号杨柳咀还建楼(丽岛柳园)2栋1单元17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