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3第3592号


2023-06-07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3年8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5397104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定瑞英(已故),吴汉堂 吴志毅 25% 彭传芹 25% 吴汉堂 50%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24241号,洪国用(2013私)第10017号  洪山区南李路18号经济适用房军威苑5栋1单元12层1202室  78.17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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