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3第8号


2023-05-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东西湖区吴北新村1-3层  林晓焕位于东西湖区东西湖区吴北新村1-3层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东私08-035A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0)字第190103042号,1990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因登记错误,将房屋所有人姓名登记为林小焕,现向东西湖区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办理更正登记,产权人姓名为:林晓焕。  林晓焕位于东西湖区东西湖区吴北新村1-3层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东私08-035A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0)字第190103042号,1990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因登记错误,将房屋所有人姓名登记为林小焕,现向东西湖区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办理更正登记,产权人姓名为:林晓焕。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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