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3年7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周金玉 | 50% | 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0056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R2地块万科金域蓝湾D7栋2单元15层2室 | 84.87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R2地块万科金域蓝湾D7栋2单元15层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0056号,为被继承人周金玉和配偶汤晓运共同共有。周金玉50%产权本该由汤晓运和周金玉的父母周忠文和胡桃花、儿子汤昊鸣、汤昊宇共同继承。周忠文和胡桃花先于周金玉死亡,汤晓运、汤昊鸣放弃继承,由汤昊宇继承该房屋所有权50%份额。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