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3年7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戚水清 | 戚宏芳100% | 东国用(2012)第110105251号 | 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集镇 | 102.2400 | |
2 | 戚水清 | 戚宏伟100% | 武房权证东字第9800558号、武房地证东字第9800553号 | 东西湖区吴南花园西区16栋1-302 | 162.4800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