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3第4号


2023-04-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服务专区窗口
  联系方式:69811185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秦府路14号  将姓名“李芳兰”更正为“王芳兰”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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