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3第2423号


2023-04-19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3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胡元林(已故) 程书琴 50% 胡菲 50% 岸2014009049,岸国用(商2014)第6469号  江岸区新江岸五村328号银泰御华园一期A11栋32层2室  99.81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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