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1022号


2023-03-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1022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53号,宋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6417号 苏明伟、徐丽敏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10004GB00009F00010023  江汉区民族路7号东端E栋11层1110室  协执过户至宋立(身份证:330204197907220015)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