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1020号
根据(2023)鄂0107执恢30号,李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9798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狐狸互联网小额贷款(宁波)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6GB00009F00010004 | 武昌区蓝湾俊园7栋(玉兰阁)7层604室 | |
2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7282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狐狸互联网小额贷款(宁波)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6GB00009F00010004 | 武昌区蓝湾俊园7栋(玉兰阁)7层60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