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854号
根据(2022)鄂0103执恢1591号之一,何进豪(代理人:李洪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7482号 | 范智勇,陈三姐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3009GB00022F00270038 | 东西湖区明利绿水山庄翠堤春晓(四期)27栋1单元13层3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