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847号
根据(2022)鄂0103执恢2328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201200275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3003007GB00016F00010056 | 江汉区发展大道428-434号(原唐蔡路74号)A栋1层1室 | 协执过户至颜家富(身份证:510226196308179839)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