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843号
根据(2022)鄂0103执恢2607号之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8648号 |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买受人:周月富)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6011012GB00027F00010065 | 武昌区楚汉路与沿湖三路交汇以东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一区K4-3-1栋/单元31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