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681号
根据(2022)鄂0103执9586号,任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455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2002GB00038F00090160 | 江岸区新春村K4地块新建居住项目(江岸区新春村城中村改造K4地块)9号楼13层3号 | 任希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