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679号
根据(2022)鄂0104执恢359号、(2022)鄂0104执恢359号之三,邓平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2010005802号 | 郑爽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11004GB00017F00010019 | 硚口区六角南巷159号1单元5层1号 | |
2 | 硚国用(交2010)第2572号 | 郑爽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11004GB00017F00010019 | 硚口区六角南巷159号1单元5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