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536号
根据(2022)鄂0103执恢801号,曹磊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1179号 | 方丽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5004GB00012F00140005 | 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以南、宏图大道以西海昌之星一期海昌之星H10栋1单元3层1室 | 协执过户,买受人:诸金龙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