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533号
根据(2022)鄂0103执恢91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40007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6010022GB00005F00010270 | 武昌区武珞路628号30层A座 | 两套房产办理了一个他项权证,2022-12-22已裁定过户武珞路628号29层A座(已办结),现办理武昌区武珞路628号30层A座 |
2 | 武他项2014第127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420106010022GB00005F00010270 | 武昌区武珞路628号30层A座 | 两套房产办理了一个他项权证,2022-12-22已裁定过户武珞路628号29层A座(已办结),现办理武昌区武珞路628号30层A座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