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532号
根据(2022)鄂0103执9065号之一,胡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3009496-2号 | 董元华、胡梦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5088006GB00006F00580008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上西六区D1单元4层02室 | |
2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3009496-1号 | 董元华、胡梦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5088006GB00006F00580008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上西六区D1单元4层02室 | |
3 | 武新国用(商2013)第06515号 | 董元华、胡梦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5088006GB00006F00580008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上西六区D1单元4层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