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才华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积玉桥街沙湖新村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二期1栋1单元14层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92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才华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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