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422号


2023-02-02  来源:本站

  邵丽霞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湖大道玉龙岛花园1区502栋1-2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商2007)第339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夏201400087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丽霞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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