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419号


2023-02-02  来源:本站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逻经济开发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新港·佳阳摩尔城/栋1单元22层1号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新201400033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逻经济开发区支行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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