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118号


2023-01-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3第118号

  根据(2022)鄂0105执恢492号之二、(2022)鄂0105执恢492号之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04456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08010GB00001F00030117  汉阳区鹦鹉大道493号恒大御景湾8号楼25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