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115号
根据(2021)鄂0112执3172号之一,刘德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2475号 | 湖北怡清雅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10005GB00006F00050034 | 东西湖区径河农场跃进大队怡清雅筑二期34栋/单元3层4号 | 协执过户,买受人:刘德华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