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1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六支沟西 | 2022年12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鄂0112执恢470号,要求继续查封郑幼喜名下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六支沟西的房产。 据查WHCF2019016779中查封期限已于2022/9/8届满,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WHCF2022032658续封了该房产。现公告更正,注销该续封。 | 2022年12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鄂0112执恢470号,要求继续查封郑幼喜名下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六支沟西的房产。 据查WHCF2019016779中查封期限已于2022/9/8届满,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WHCF2022032658续封了该房产。现公告更正,注销该续封。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