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2第11号


2022-12-09  来源:本站

编号:2022第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武开国用(宅2010)第35号证书   
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经2011005067号证书   
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经201002458号证书   
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武开国用(宅2010)第26号证书   
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武开国用(宅2010)第44号证书   
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武开国用(宅2011)第10号证书   
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经201004218号证书   
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龙克山  撤销经200802240号证书   
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龙克山  撤销武开国用(宅2009)第18号证书   
1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张王庙村  撤销经201003250号证书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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