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当于为河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办理“身份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陆续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会上,围绕江夏区和东湖高新区的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本区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以及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等方面,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也交流了工作经验和难点问题。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后,不仅能明确产权关系、加强生态保护,还能使生态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该研讨会旨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下一步,将加快完善区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逐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