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锦苑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商住楼(中南拂晓城)一期商业S10栋/单元1层商7号,二期6栋3单元5层2号,一期2、3栋/单元1层商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1988号)/《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5269号)/《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804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锦苑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