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3244号


2022-06-24  来源:本站

  孙俊君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首义路街大东门小区16栋2单元7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783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俊君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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