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377号


2022-01-28  来源:本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芳草路111号开来·都市丰景2栋1单元36层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9)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1543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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