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1第14号


2021-12-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880304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38号天成美景8栋2单元6层1号  更正权利人为“段文杰、黄妍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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