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1第1638号


2021-10-12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1年1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冷汉超 冷先翔50% 岸2009006140、岸国用(商2009)第2911号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三期)25栋25栋2单元9层5室  112.19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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