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江岸区台北路96号桃源里限价商品房2号楼2单元27层2号 | 原登记权利人为:周叶翔、王文君;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误,将权利人更正为:周叶翔;将共有情况更正为:单独所有。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