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1第563号


2021-09-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563号

  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1】91号,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硚200601328号 安汉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硚口区解放大道63-4号4单元3层23-2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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