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1第873号


2021-09-10  来源:本站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中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二环线南侧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渔光村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国用(2003)字第10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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