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业务的通知


2021-08-12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水务局 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
一体化联办业务的通知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市燃气公司、市水务集团,水电气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用水用电用气与不动产登记联办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市域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业务,申请人申请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时,可同步申请水电气过户(变更)手续: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仅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
       2.二手房转移登记(个人对个人);
       3.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发企业对个人)。
       二、办理原则和方式
       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分别审核”原则,即根据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推送登记结果,水电气部门接续办理水电气过户(变更)手续。
       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采取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武汉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流程
       1.联办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不动产登记转移(过户)、变更时,可按需同步申请水电气过户(变更)联办,申请人填写水电气经营企业名称及水电气用户号或客户代码号。申请燃气过户时,另需准备清晰显示表具编号、基表止码、液晶显示的表具照片一张,并结清天然气费;申请自来水水表使用权过户时,另需准备清晰基表止码照片一张,并结清水费。
       2.联办申请信息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提供水、气联办申请信息的服务接口挂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不动产转移(过户)、变更登记完成后,各水、气运营企业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相关联办信息。电力数据使用省级接口完成信息传递。
       3.联办申请事项办理。水电气运营企业获取不动产权证信息、权利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联办申请信息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发送受理提示信息,办理过户(变更)手续;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通过短信、微信或电话等方式提示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或补交资料清单,并告知办理途径。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提高工作站位。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是实现“一事联办”,提升服务、质效便民利民的重要事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高效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数据推送接口,并将接口挂接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水电气过户要求及时、完整推送联办事项申请信息;市政数局负责保障市数据共享平台的稳定运行;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做好水电气联办的督导工作,确保各运营企业按照“机制畅通、流程相通、业务联通、信息互通”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在全市推行
       3.加强协同配合。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前期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运营企业做好业务对接、流程优化工作,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水电气过户(变更)过程中多头跑、来回跑、材料重复提交、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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