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3716号


2021-08-03  来源:本站

  武汉丰明涵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北路18号博瀚科技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二期5栋6层09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521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丰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