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292号
根据洪政征决字﹝2019﹞第5号,武汉市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79376号,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79377号 | 黄英,汪忠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11016002GB00045F00010001 | 洪山区武南车站1栋2单元2层2室 | 房屋征收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