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289号
根据硚政征补[2021]016号,武汉市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国用(商2009)第325号 | 杨翠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硚口区崇仁路113号1层1号 | ||
2 | 硚2009000690号 | 杨翠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硚口区崇仁路113号1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9日